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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辨别算命的在骗你算命是真的吗算命的钱构成诈骗吗可以通过心诚则灵、外表、言语来辨别算命的在骗你。
1、心诚则灵
很多人都听说过“心诚则灵”,而很多行走江湖,根本不会算命的江湖术士,则将“心诚则灵”当成一种推脱背锅的借口。道理非常简单,如果算命先生“猜”准了,那么你自然会感慨神奇,如果算命先生“猜”错了,那也没有关系,则证明你“心不诚”,所以才“不灵”。
那么,怎么样才算心诚,怎么样又算心不诚呢?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
2、外表
算命先生的穿着形象,非常神秘。有的打着“某某弟子”、“某某仙人”的旗号,有的带着墨镜,甚至穿着长袍拿着浮尘,有的这蓄起了长胡子一幅道骨仙风的模样,总而言之,各有各艺术,而前来算命的人,绝大多数是比较相信“命运”的。因此,从一开始,算命先生就给了人一种心理暗示。
3、言语
对于未来没有发生的事情,“算命先生”预测出的“未来”,其实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要验证预测准不准确,需要时间来检验,对于时间近的“预测”,算命先生会说得含糊其辞,对于时间远的“预测”,算命先生可以说得“准确”,毕竟这么久的时间过去了,很多人早就将当年算命一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例如,算命先生会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家应该有五口人吧”,如果“猜”对了,算命则继续,如果“猜”多了,或者“猜”少了,算命先生会说,家里会添丁或者有人将遇到大劫,从而继续“坑蒙拐骗”,顺水推舟说出破解灾难,花钱消灾等。
可以信!但是不要盲目的信!算命也是一种学问.经脉也是科学所解释不了的但是你能说他没有吗?算命只是测算的一种方式,我也看过不少算命书。说算以前的吧能蒙对七八成。说算以后的吧。抱歉不会。看多了
就不信那东西了!
打个比方吧!算命说你大富大贵,如果你就此信了,天天坐在家里等人民币
美女
能等来吗?
三分靠天,七分靠人.
另外这世界上神棍不少,真正算命的不会说你有大难,然后趁机要钱的。我朋友见过个比较神的他特爱给人排忧解难!钱你给他一元也可以
给他一百也行甚至不给他也不会要的,(山东聊城的)有机会你可以去拜会下那活神仙。据说在当地一打听就能打听到(-
-具体真假我也不知道,我没去过。)
一句老话:人还是要靠自己!
不构成。
算命的行为并不是违法的,这并没有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但是如果怂恿他人从事犯罪或者侵害他人及国家社会利益的这便是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诋毁你的话,其实算是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利,但是我国的法律规定只有构成伤害的才追究其民事责任,不然不构成犯罪。建议你参考民法通则。这样其实并没有违法行为。
诈骗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售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