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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没有生儿子就是断后吗为什么法制在我心守法靠大家是什么意思有关于安徒生成名前的经历么从传统意义上说,就是绝后啦。
因为女儿带着这个姓氏,嫁到别人家,生的孩子,继承的是别人家的姓氏了。逢年过节祭祖,也是祭奠的那一家的祖先,从这一家来说,就是绝后啦。
呵呵,我爹生了我们两个女儿,我奶奶当年就是拍着屁股跳着小脚哭,我的幺儿绝后啦!
到我们这里,两姐妹又各自生的是个女儿,得,又让人家绝后啦。
我也问过我婆婆,你们家绝后啦,你咋想呢?
她说,哪个管你那些哦!一筒竹子不管一截,各人管各人。我们死了,眼睛一闭,哪个管有后无后?!
其实,我倒是希望有个儿子,能够儿女双全更好。
倒不是为了啥继承香火不香火的。
想想看,历史的长河,洗刷掉多少英雄豪杰;历史的战车,碾碎多少簪缨之家。
君子之泽,尚且五世而斩,我乃一介平民,无所谓啦。
想要一个儿子,是觉得我先生人那么好,应该有个儿子在他老了的时候照顾他。
毕竟,女儿照顾母亲,儿子照顾父亲,相对要方便些。
只能是痴心妄想啦。
不过,不管我的女儿将来嫁入何等人家,外孙子女们姓谁的姓,他们一样是我的血脉,我的挚爱。
看过普利策奖作品《根》的亲们,肯定懂我的意思。
昆塔.肯代的七代子孙们,一样找回了他们的历史,找到了昆塔.肯代的来处。
血脉是条看不见的河流。
本人七零后,俩姑娘,当老二姑娘一出生大夫告诉我是个姑娘的时候,我是长处一口气,不仅是因为自己平安生下来孩子,还为自己又生了个姑娘长处一口气,我和老公当时都在一个企业上工作,总觉得负担重,所以一听是女孩心里别提多轻松了,我也知道公公婆婆是希望我们一儿一女最好,但是事与愿违,我觉得俩女孩挺好,教育好了比儿子还省心,毕竟现在不同旧社会,在农村有男孩在村里就能站住脚,没人敢欺负,还是重劳力,而现在和以前是完全不同的了,都是一个孩子,各家过各家,互不干涉,所以你有儿子也罢,姑娘也罢,只要成器,教育好,男孩女孩都一样,所以我还是很满意的,大女儿自己出去闯,小女儿正在上学,学习也不让我费心,俩宝贝都很乖巧,在成长的阶段相对男孩子来说我觉得还是很省心的,大姑娘也不会像男孩那样难管让人头疼,而从目前的社会风气来看,姑娘总比儿子媳妇体贴父母一些,所以我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只要对父母好,一家和和睦睦比什么都强。
我曾经回过阔别多年的故乡,在叔叔陪同下在方圆几公里的村子访友,走到山中,发现有户人家房子周围都长满野草,我问叔叔这是为何,他叹了口气说,这个家生了六个女儿,没有儿子,后来女儿长大都出嫁了,五个远嫁基本没回来过,另一个嫁邻县,开始经常回来探望父母,再后来病死,就再也没人回来,这对父母十分孤独渡过晚年,去世后,这房子空了成了这样,在农村必须有儿子,不然都会这样,这家人的祖坟也长满草,中华风俗是嫁出的女儿无资格去拜祭,清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什么是后?一定要男孩子才能传宗接代吗?在部落时期和封建社会,当然很重要,但到了21世纪的今天,自新文化运动提出“男女平等”到今天,已经百年之久,可是现在还有很多人继续怀着男尊女卑的思想不肯放弃,这是与我们高度发达的社会是不同步的。
我老家有那么一个人,年龄比我小三岁,只上过三年学,一辈子就在农村种地。他结婚后连续生了三个女儿。计生干部上门给她做思想工作,让他们去做节育手术,他们说,如果生第四胎还是姑娘,就去做节育手术。第四个孩子生下来后,还是女孩,计生干部要求他们去做节育手术,他们说,再生一个,这一次无论生男生女都去做手术。生完第五个,还是女儿,他们自己也认命了,便主动去做了节育手术。
两年以后,一个算命先生告诉他,如果他们再要孩子,保证是个男孩,因为他们命里就有男孩。于是,他就去计生办要求给他老婆做手术接通输卵管。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说,你这都做完节育手术了,没办法了啊!他死活不干,喝点酒提着斧子去计生干部家,把计生干部吓坏了,只得答应他老婆接通输卵管。也巧了,输卵管接通后,真的就生了个儿子,两口子高兴得整天抱着孩子在村里转悠给别人看。
去年我回老家,发现这家人的几个姑娘都只上完小学就辍学了,其中三个已经结婚,老三结婚时才十六岁,二十来岁就有两个孩子了。这家人的儿子虽然上学,但学习非常糟糕,经常向家长要钱买零食,给少了还举着拳头打大人。我一看,这也太惯孩子了。以后这孩子会有多大的出息呢?如果养一个不孝之子,就算能传宗接代又有什么意义?
男孩女孩只是性别不同,他们都是我们的孩子。他们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他们的后代都带着我们的基因,这也是我们生命的延续。因此,无论生的是女儿还是儿子,都能算作有后,关键是能不能把孩子培养成才,让他长大后能孝顺老人。如果不能,儿子又能怎么样?
从传统意义上来说自然是断后了,在农村女儿就是给别人家养的,你会说家里又木有皇位要继承要不要儿子无所谓,但是你女儿生的孩子跟别人姓,你儿女百年以后,你女儿的儿子能记得你这个外公,但是等你女儿的儿子百年以后呢,在百年以后呢,你的墓碑估计都找不到了,你的全家包括你的祖先都不会留下一点痕迹,这还不是绝后吗,就拿我本人来说,我有个三舅,平时人不错很好,可是自己生了两个女儿,宝贝的不得了,瞧不起他弟弟,我小舅生了两个儿子,说小舅还不累死,但是别人背后都说,老三这不知道做什么缺德事了断子绝孙,看看人家小的两个儿子,啧啧,老三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木有,久而久之就没人跟老三来往了,他最近几年脾气古怪几乎不跟人来往,可能也是听到风言风语的吧,再加上老了也体会到膝下无儿,女儿终究是别人的
家里又没有皇位要继承,什么断不断后,百年之后什么都不在,想那多干嘛,我想的就比较开,不管男孩还是女孩是自己生的。只要健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我身边有一个朋友人,一胎女儿,准备要二胎,她婆婆重男轻女很严重。她最近在备孕呢,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婆婆打电话了说备孕不可以吃肉,天天让他们两口子吃素,说怀男孩几率大。给他们找了好多偏方,就为了生男孩啊,说这次不管怎样都要男孩,怀孕了还要查男女,是男孩就要,女孩就流掉唉!!!老一辈的思想没有男孩就不行,别人会看不起的。我就搞不懂了,生男孩还是女孩关婆婆什么事,过好你自己的日子就行了。操那么多心干嘛。
等你女儿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以后逢年过节你们两个老人家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时候就知道了!生儿子不是重男轻女,也不是为了传宗接代!用事实说话,我夫人两姐妹,都是嫁到外地,我有爸妈,她也有爸妈,那么逢年过节在哪边呢?第一年在我家,岳父岳母说很孤单,连红包都包不出去!第二年在她家,我在那边呆了几天,时刻都在担心父母过得怎么样,会不会孤单难受!大年初三我就迫不及待赶回去陪二老!我有个女儿,乖巧听话,我很满足,两边老人家都喜欢,都想带,现在是在外婆在带,但是奶奶看不到孙女难受,在编辑这个信息的时候还刚刚接了我母亲的电话,说我有了老婆,但是她好像没有儿媳妇,我生了女儿,但是她好像没有孙女!我根本无言以对,两边都是爸妈,一碗水如何端平?四个老人家目前还算安康,当到风烛残年的时候,我们又该如何去照顾他们呢?当父母老了走不动了,我做儿子的能放下我父母去照顾她父母吗?她做女儿做儿媳妇的能放下她父母照顾我父母吗?现实总归是现实,儿子女儿都是宝,撇开重男轻女的思想不说,没有儿子的家庭,肯定是个不完美的,所有问题都会在儿女成家之后体现!
在老一辈的眼里,没有儿子就是断了后。
我也是两个姑娘的妈妈。第一个女儿的时候婆婆来伺候月子,满月那天就回老家,从此再没露面。
那时候还是要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希望,也没有二胎。估计公婆都觉得绝望了吧,除了啥都不管,倒是也没别的。
没想到前几年又放开了二胎,公婆眼里又冒了光。
我妈妈也劝我,让给老大留个手足,以后有依靠。想想也是,就千辛万苦又要了二宝,又是个女儿。
我倒是男女都无所谓的,可公婆就不行了,愁的公公在家喝闷酒,婆婆在家抽闷烟。
娃儿五个多月了,爷爷都没抱过。
你说,往哪儿说理去?
不过一般80后的都想的开了,主要是老人心里不舒服,过得再困难只要有儿子就行!
我婆婆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没钱怕啥,有人就行!
真不知道哪里来的底气,现在他儿子我老公自己养活五六口,老两口子一分钱不往外掏,可能这就是养儿子的好处吧!
这就是我现在天天被逼着面对的问题,我自己也一直在想,难道就必须要生个儿子吗?
我现在是一胎,女儿马上三岁半了,天天被婆婆逼着生二胎,说是生二胎,说白了就是让你在生个儿子,天天问我女儿,妈妈给你生个弟弟好不好,女儿闹腾一点,撒下娇就会被说,跟你们说一个孩子就是这样的,如果俩个了就不会这么娇了,我就想了如果二胎又是女儿呢,是不是三胎又得出来了。
天天变相的在我耳边说,谁谁没有生儿子,现在后悔的不行,老了没去处,谁谁只有一个女儿,住在女婿家天天看脸色,家里来亲戚了,逢管是谁,就会说我们不愿意生二胎,然后和亲戚就是一唱一和,什么带一个也是带,俩个也是带,一起就带大了,生二胎,说实话,经济允许的话,我也想生二胎,这样孩子以后也能有个伴,问题也得是养得起呀,现在没车没房,还外债,连个稳定的地方都没有,生二胎,这不是笑话吗?我老公有个弟弟,他们头胎是儿子,比我女儿大,有次我就对回去了,他们小孩比我们大,要生二胎他们也得先比我们生吧,我婆婆立马就不高兴了,他们不一样呀,他们的是男孩,而是他们想稳定了在生,想买了房在生,不着急,看,答案不就出来了,还是要有儿子,我的女儿如果是儿子,催二胎可能就没那么着急了。
还好,这块孩子爸爸和我想法一致,二胎生可行,等经济稳定,有房有车先,不过至于二胎生男生女,我不在乎,个人觉得女儿也挺好的,家里又没有皇位要继承,干嘛非的生个儿子,谁要是逼着我生儿子,我跟谁急,都什么年代了,还必须要有儿子。
老家一对夫妻,为了拼儿子,前面生了5个女儿,本来家里条件就不好,俩个人天天累死累活东躲西藏的工作养娃,最后一胎终于生了个儿子,可惜孩子生下来没多久,孩子妈就去世了,原因是病了舍不得看,又一直复重工作,一直托着最后到死亡,孩子现在都5岁多了,可惜从小就没了妈。
这么拼,就为了生个儿子,真的值吗?我觉得是不值的,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事。
封建愚昧的思想,女儿不是人吗?很多重男轻女的家庭出来的儿子和女儿,区别太大了。女儿非常优秀,儿子就被养废掉了,还不汲取教训吗?
我家,姐妹三个,没有儿子。但是,没儿子怎了,我家现在过得比谁家都好,我家亲戚,谁不羡慕我爸妈养了三个好女儿啊,女儿有良心,女婿也好。相反的,我二姑家,因为过去的重男轻女思想作怪,导致我哥,完全被养废调了。现在即将四十岁的人了,还在家待着靠父母养着。可怜他爸妈,六十多岁的人了,不仅要养着他,还得替他养女儿。他媳妇实在受不了他,和他离婚了。
在我们小的时候,我姑他们经常说我们家没儿子,没后之类的。还劝我爸,非得生个儿子才行。幸好我爸妈把他们的话当耳边风了。现在,我姑他们,都羡慕我们家。
我婆婆,生了两个儿子,没有闺女。结果,现在对孙辈,完全就是一边倒的偏心孙女了。两个孙女宝贝疙瘩一样的,两个孙子,就没那么幸运了。大孙子,她就没带,全部的时间,也就带了一个月。小孙子,实在受不了亲戚们说她太偏心,看不下去了,大家都说她,她才勉强带着。后来直接说,带不动了,你们自己去带吧。
连我婆婆这个农村没读过书的人都说,生女儿的命更好,生儿子,无非是前半生让人羡慕点,后半生得累死。她现在直接说,我不指望儿子,我好好带着两个孙女,以后孙女长大了,靠孙女!
所以啊,别再说什么没有儿子就绝后之类的话了,只要你好好教育孩子,女儿更好!
法律征文(一)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期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
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
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但是法律的制裁,
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
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
21
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
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
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
于是进行还击。
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
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
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
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
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
不就应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此刻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
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就应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
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此刻的未成年人就应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
防和矫治。
多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
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
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征文(二)
:法律与我同行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们是
90
后,我们是祖国的期望,也将成为祖国
的栋梁。国家爱护我们,关心我们,一向注视着我们的成长。近几年来,祖国不
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教会我们,遇到困难,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手段解决
问题。
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渐渐长成了能够翱翔于蓝
天的雄鹰。
法制与我们息息相关。倘若生活离开了法制,那么后果将难以想象,也许会
是灭顶之灾。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务必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在生活
中有关法制的事例很多,例如:同学之间产生矛盾,互相吵架甚至斗殴,有意伤
害他人,这显然是不正确的。这样一来,万一出了什么事故,不仅仅自我会受伤,
而且也会受到家长,老师的批评。后果严重的,还要遭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例,
足以看出有些人的道德观念是多么的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措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这小小的事例就告诉我们。一:要讲礼貌,懂礼貌,团结同学。二:
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动手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法律又是无处不在的。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齐行动。最简
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明白,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够做到。这
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
的到来。它能够合理解决事故,能够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
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那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
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谈到法,有许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记得一次在一家商店买了一支
钢笔,没用几天笔尖就裂开了,墨水都吸不进去。我气但是,到商店要求调换,
谁知老板竟推卸职责,说是我自我弄坏的,而且钢笔这种小物品不包换。朋友们
都劝我一支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自认倒霉算了。我想起政治书上消费者维权的有
关条例。我去找政治老师,老师告诉我,这家商店的做法触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
权。于是我理直气壮的去找商家,那老板肚子里也是有些墨水的,不想影响生意,
于是给我调换了一支新笔。这件事更让我明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的权益才
是最正确的做法。
在学习和实践法的过程,我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韩非子说的好:奉法
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法常驻我心,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我的一
份力。
法律征文(三)
:在我心中高悬这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
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
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
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
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
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
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我,照亮了他人,照亮了
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
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公元前
18
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
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
和云电光风的考验,此刻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
每一个角落。
如今是个法治社会,法治简单地从字面上法律之治,即透过法律来治理国家
而法治文化是指法律法度推崇的过程中逐渐构成对法律的信仰遵守一系列的法律
理念。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
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
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
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
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
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然而如果触犯到了法律,同样的你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像有一天,一辆大
货车装着集装箱,然后有一个黑色小轿车在路口,准备拐弯,突然大货车速度极
其的快,向黑色小轿车开过来,大货车车头躲过了黑色小轿车但是集装箱却想小
轿车砸了下来。引发这一系列事故发生的原因就是大货车司机疲劳驾驶。最终这
位大货车司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就应遵守法律。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
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务必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
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让我们放飞法制的梦想去飞
翔吧!
法律征文(四)
:昨日傍晚,我在窗台前开始写日记了,打开窗子,那即将离开的晚霞将它那
最后的一点余辉洒在了我的日记本上。一会儿,一个搞笑的事情便在我的日记本
上诞生了。然而,晚风一吹,又将日记本吹到了前天,前天的事情又再次重播在
我的脑海里。
那是前天的一个下午,我没事出去散散步,但是,就在我飘过一个营业性的
小网吧时,只听见一阵阵喧闹声从里面传了出来。我不由自主地朝里面走去,想
看一看究竟是什么人。当我走进网吧时,我被惊得目瞪口呆,在里面的一台电脑
前,坐着两个人,在两个人的周围围满了人,看他们的概貌以及身材断定,他们
大概都是三四年级的小学生。
我走近一看,只见他们电脑上方显示的,全部都是一些战争类的游戏,这些
学生把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里面不停地发出雷鸣般的声音,听起来令人毛骨悚
然。坐在电脑前的同学紧皱眉头,咬紧牙关,两眼目不转睛的盯着显示器,周围
的同学们朝着这两位同学不停地喊:加油啊,千万不能输啊,输了的话我宰了你
他们声音很大,口齿污浊,开口就是脏话,并且唾沫四溅,有时还会拼命地敲打
桌子一但这个同学赢了,他们就会大声地边笑边说:哈哈,算你小子还有点本事
不时,他们还会拍案叫绝;可要是输了,就会三拳两脚打他两下,然后自我坐那
儿来玩
应对着这些打游戏以及微观的同学们,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走上去问:你
们是哪个学校的?一天到晚有事不做,来这种地方打游戏但是,他们有些人对我
说的话不理不睬,而有些人则指着我,大声地说:关你屁事,我们做什么你管得
着吗?应对着他们这些又肮脏又无礼的言语,我无可奈何,只好摇了摇头,离开
了网吧。
唉又是一群误入歧途的花季少年,正在沿着犯罪的道路不断前行。晚风,你
来到那里,就像在为这些祖国的花朵而哭泣;你来到这儿,就像在为这些祖国的
花朵而感到惋惜,那么,我想,你来到这儿,是否也能将这类的事情都随手带走,
使它永远不再发生呢?
法律征文(五)
:我们此刻在法制社会,法律在社会上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我们就应懂得在法
律制裁是怎样回事,做什么事是违背了法律,在社会上是怎样使用权利,如何履
行我们此刻的义务
如果我们是法盲,就会在触犯法律之后也不明白自我的行为是犯法的,由此
而犯法的后果就必然的严重了,所以,学习法律制度是我们在社会上迈出的第一
步,是我们做一个良好公民的前提。
在我没看法律文章前,是无知的,连法律是怎样回事都不明白。之后,我观
看了一些关于法律的文章,我恍然大悟,原先法律在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啊!然
而,有一些青年,把法律不放在眼里,最终坠落进了犯罪的深渊,并一发不可收
拾,成为了牢房中的一员。
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就能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的权利。所以,我们学
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把坏人绳之以法。
法律征文(六)
:法律我们的公平秤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可能会受到许多挫折与坎坷,但是当这些问题我们无
法合理解决时,我们务必借助法律条款来维护自我的权益。法律在我们现代人当
中开始扮演着重要的主角,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就会在社会上处处受苦,得不
到平等;相反,对法律无所不知的人就能在社会上站住脚,享受人生的乐趣。法
律是我们的一把制胜钥匙。
环境保护法,主要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以下有一个案例能够告
诉我们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
1998
年
4
月,某养殖场承包了水库水面养鱼,共放养鱼苗
10
万余尾,半年
后某造纸厂在水库上游建成投产,投产后有必须数量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库。养殖
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鱼。养殖场通知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
而造纸厂却认为其排放污水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已交纳了排污费,因此不
应承担赔偿职责。环保局调查后认定鱼苗死亡是造纸厂排污所致,但造纸厂排污
确实合乎国家规定的标准。养殖场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但始终没有结果,于
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要求造纸厂做出赔偿。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
写出: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
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职责。
可再生能源法是近两年的新法规,
它主要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
续发展。可再生能源主要是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
非化石能源。
从上方的几则案例之中,我们明白了一个人懂法知法的重要性,我们必须要
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我。合理的应用法能使国家与社会更快的发展。当然,我
们也要给那些犯法的人一次机会,相信那些人定会挺起新的胸膛从头再来的。总
之,只要每个人守法知法,国家必须会有更好的明天。
法律征文(七)
:用法律保护自我
法律这两个字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词,而在平时的生活中又会有哪些人遵
守法律规则,又有那些人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我呢?
有些人知法犯法,宣传迷信,骗人钱财。三年前,我的外婆去白鹤菜场买菜,
忽然有一个大概三十岁的阿姨走过来对我外婆说:阿姨,你有没有听说这儿有个
从台湾来的老伯伯,算命算得可准了。之后,她就说了一些很神奇的事情,外婆
听后说:我对这个没有兴趣的!立刻了离开了。这时又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向
外婆走来,对外婆说:阿姨你是不是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是当老板的,
女儿在北仑上班的外婆一惊想:她怎样对我家里这么了解的?这时那个阿姨已经
看出了外婆的心思,继续说:这都是那个算命的先生说的。如果你相信的话我带
你去见见他吧!外婆虽然是有点半信半疑的,但是还是跟着她去了,走进了一条
小路,碰到了一位男的,那个先生又重复了那个妇女说的话,还很认真地继续对
外婆说:那位先生一般不见外人的,要有缘分的人他才肯算命的。所以你先拿点
钱出来给我,到前面的庙里去请菩萨,贡好后到时候东西会全部还给你的,这样
你们家就免除灾难了。正所谓三人成虎,外婆真的相信他们是做善事的。
当外婆拜完菩萨去找那个男人时,他们人影都逃的没有了,这下外婆真的明
白受骗上当了,回到家后后悔莫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外婆很心疼那
2600
元和
一个金戒子,买了一个教训,受害的还不止她一个人,虽然外婆之后报了案,但
还是没有结果。那些人知法但不守法,太可恶了。
有些人不懂法,反而亲信迷信。上次在《讲大道》栏目中也看到一则惊人的
报道:一位中年妇女,她的女儿得病了,她没把女儿送到医院进行及时救治,反
而亲信一位巫师的花言巧语,最后巫师把她女儿给医死了。这都是相信迷信惹的
祸呀!
在平时的生活中,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很多的,我们要时刻警惕自我的防范意
识,要知法守法,不要相信迷信思想。
法律征文(八)
:法律知识我明白
提到学法、懂法,我们有些同学总是不以为然,他们想,我又不会像坏人一
样地去偷去抢,我又不去干那些违法乱纪的坏事,我学什么法?其实法就在我们
身边,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说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当
然你和你的家人就会为你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这天,我要沉痛地告诉你一个发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透过你让更多的同
学明白:我们的一些危险行为,比如玩火其实也是违法行为,也可能会造成严重
的危害,酿成巨大的杯具。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一位同学在十岁生日那天,
爸爸妈妈给他买了一只双层大蛋糕为他庆贺,
那天晚上,一家人点起蜡烛为他祝福、许愿,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第二天下
午放学到家后,那位同学又将没烧尽的小蜡烛拿出来点燃,在桌上摆成一圈玩。
他望着燃烧的小蜡烛觉得好看极了,忽然听到楼下有同学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蜡
烛吹了几口气就匆匆跑了下去。谁知有几支蜡烛没吹灭,一会儿便将桌子上的书
籍作业本烧着了。火势很快蔓延开来,不但烧毁了他家的财物,大火还借着西北
风凶狠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尽管消防队叔叔奋力抢救,但无情的大火不仅仅烧
空了他家,还蔓延到左邻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
为年纪大,行动不方便,没能及时逃离火海,最后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学后
悔莫及,但是已经于事无补了!他因为年纪小,免于处罚,但是他的父母却要承
担相关的法律职责。
朋友们,听了这个故事,你就应明白了吧。平时老师、爸爸妈妈教育我们不
要去做那些危险的事,就是一种法制教育。如果我们认真听从他们的教育,就可
能避免犯法。期望你能把这个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他们别在重蹈覆辙,好吗?
法律征文(九)
:在学习中懂法
假期,认真看了法律连连看,收获挺多。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一双惩恶扬
善的火眼金睛,明辨是非;法律,是做人道德的一根准绳,衡量对错。任何一位
公民,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受到的严惩。但是,有许许多多的青少年却对法律不理不睬,十分轻视。我们作为学生,务必从小就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让违法乱纪,无视法律远离我们的成长道路。
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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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的男孩费小林是江苏省一个小村庄
的村民。由于父母年迈,家庭贫困,他没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小就被父母
骄纵的他,为了上网,吃喝玩乐,从六岁开始就偷家里的钱。小学六年级辍学后,
更加无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泥潭。一天,电视台播放了一则绑架勒索案,
绑架者绑架并杀害一个有钱孩子,
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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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美金。
这则案例带给费小林灵感
为了搞钱,他开始预谋过了不久,费小林用欺骗的手法,将同村小伙伴小龙骗到
村西杨树林,用绳子勒小龙颈部致其死亡,并挖地埋尸,然后携带小龙部分衣物
离开,准备伺机想小龙父母实施敲诈。最终小龙因为触犯法律而遭到严惩。不但
毁掉了自我的完美前途,也毁掉了一个家庭的完美前景。其实,犯罪如一洼深深的泥潭,如果陷进去,就只会越陷越深,最后被淹没。
犯罪也如一朵带刺的玫瑰,虽然妖艳迷人,香气扑鼻,但却会让我们流血受伤。
犯罪后难逃法网。扼杀生命,最后换来坐牢沦为囚犯,甚至一命换一命判为死刑
所以,我们知法、懂法、用法的好习惯要从小养成。和法律交朋友,与犯罪做斗
争。让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作我们的保护伞,让法律永存。创出属于自我的一片
广阔蓝天!
!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
法律征文(十)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作为一个公民,
如果违法乱纪,就会害人害己。
就拿我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件事情来说吧!
2008
年
11
月
26
日,上海袭警案的
罪犯杨佳被执行注射死刑,结束了他短暂而又罪恶的生命。原先,
2008
年
7
月
1
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捅刺、砍击
楼内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
6
名民警死亡、
2
名民警轻伤、
1
名民警和
1
名保安人员轻微伤。
杨佳的事例给我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
一个人如果违法犯罪,
危害他人,那么自我也必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我们必须要一个遵纪守法
的人。
由此,我想到了电影《少年犯》
,电影中那些豆蔻年华的孩子堕落犯罪,成为
少年犯被关进了监狱,在监狱的思想改造过程中他们经历了艰难挫折。电影十分
感人,又发人深省:到底是什么原因是孩子们走上了这样的人生之路?同样是孩
子,我们就应从他们身上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邓小平爷爷以前说过: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的确,我们此刻还是学生,
是未成年人,很多学生法制和纪律观念淡薄,有的学生喜欢小偷小摸,有的学生
常常打架,有的学生甚至去克米,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果不认识到这是违法
行为,不及时改正的话,他们的将来就令人担忧了。再说,懂得了法律知识,还
能保护自我,当我们遇到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时,就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我的
权利,为自我的健康成长打下厚实的基础。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将来要挑起建设祖国的重任,为了我们完美的
未来,为了祖国更加繁荣富强的明天,让我们都来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
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吧!
安徒生是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他生于欧登塞城一个贫苦鞋匠家庭,早年在慈善学校读过书,当过学徒工。受父亲和民间口头文学影响,他自幼酷爱文学。11岁时父亲病逝,母亲改嫁。为追求艺术,他14岁时只身来到首都哥本哈根。经过8年奋斗,终于在诗剧《阿尔芙索尔》的剧作中崭露才华。因此,被皇家艺术剧院送进斯拉格尔塞文法学校和赫尔辛欧学校免费就读。历时5年。1828年,升入哥尔哈根大学。毕业后始终无工作,主要靠稿费维持生活。 1838年获得作家奖金——国家每年拨给他200元非公职津贴。
安徒生终生未成家室,1875年8月4日病逝于朋友——商人麦尔乔家中。
安徒生文学生涯始于1822年。早期主要撰写诗歌和剧本。进入大学后,创作日趋成熟。曾发表游记和歌舞喜剧,出版诗集和诗剧。1833年出版长篇小说《即兴诗人》,为他赢得国际声誉,是他成人文学的代表作。
“为了争取未来的一代”,安徒生决定给孩子写童话,出版了《讲给孩子们听的故事》。此后数年,每年圣诞节都出版一本这样的童话集。其后又不断发表新作,直到1872年因患癌症才逐渐搁笔。近40年间,共计写了童话168篇。
安徒生童话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即诗意的美和喜剧性的幽默。前者为主导风格,多体现在歌颂性的童话中,后者多体现在讽刺性的童话中。
安徒生的创作可分早、中、晚三个时期。早期童话多充满绮丽的幻想、乐观的精神,体现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特点。代表作有《打火匣》、《小意达的花儿》、《拇指姑娘》、《海的女儿》、《野天鹅》、《丑小鸭》等。中期童话,幻想成分减弱,现实成分相对增强。在鞭挞丑恶、歌颂善良中,表现了对美好生活的执着追求,也流露了缺乏信心的忧郁情绪。代表作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皇后》、《影子》、《一滴水》、《母亲的故事》、《演木偶戏的人》等。晚期童话比中期更加面对现实,着力描写底层民众的悲苦命运,揭露社会生活的阴冷、黑暗和人间的不平。作品基调低沉。代表作有《柳树下的梦》、《她是一个废物》、《单身汉的睡帽》、《幸运的贝儿》等。
安徒生年表
1805年4月2日出生于丹麦费恩岛奥登塞小镇。
1816年11岁时父亲过世。
1819年14岁时独自离家到哥本哈根,寻求创作机会。
1822年8月发表作品《尝试集》,含诗剧及故事共三篇。此集子因其出身寒微而无出版机会,但已引起文化界某些人士的注意。10月,进入中等教会学校补习文化,共读六年,对其教育方式感到痛苦不已;不过这六年中大量阅读名家作品,也练习创作诗篇、歌剧。1827年,离开学校回到哥本哈根。发表诗歌,受到上流社会评论家称赞,鼓起安徒生对写作的信心。
1829年,写出长篇幻想游记《阿马格岛漫游记》出版,第一版销售一空。出版商立刻以优厚条件买下第二版,安徒生因此从饥饿的压迫中解脱。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在皇家歌剧院上演。同年也出版第一本诗集。
1830年,初恋失败。开始旅行;第二本诗集出版。
1831-1834年,恋爱再度失败,遭逢母丧,不久出版长篇自传体小说《即兴诗人》。
1835年30岁时开始写童话,出版第一本童话集,仅61页的小册子,内含《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共四篇。作品并未获得一致好评,甚至有人认为他没有写童话的天份,建议他放弃,但安徒生说:“这才是我不朽的工作呢!”
1844年,写出自传性作品《丑小鸭》。
1846年,写出《卖火柴的小女孩》。
1970年出版晚期最长一篇作品《幸运的贝儿》,共七万余字,是以他自己的生活感受为基础写成的,但不完全是自传。
1867年,被故乡奥登塞选为荣誉市民。
1875年8月4日上午11时,因肝癌逝世于朋友的乡间别墅。丧礼备极哀荣,享年70岁。
安徒生作品目录:
长篇小说(6):《即兴诗人》(1835),《奥·特》(1836),《不过是个提琴手》(1837),《两位男爵夫人》(1848),《生乎?死乎》(1857),《幸运儿》(1870)。
剧本(25):诗剧《阿夫索尔》(1822?),《圣尼古拉教堂钟楼的爱情》(1829),歌剧《拉默穆尔的新娘》(1832),歌剧《乌鸦》(1832),诗剧《埃格纳特的人鱼》(1834),轻歌舞剧《离别与相逢》(1835),歌剧《司普洛峨的神》(1839),《黑白混血儿》(1840),《摩尔人的女儿》(1840),《幸福之花》(1844),独幕诗剧《国王的梦想》(1844),《梨树上的鸟儿》(1845),《小基尔斯滕》(1846),《科莫河边的婚礼》(1848),四幕喜剧《比珠宝还珍贵》(1850),歌剧《北欧的女神》(1850),《新房产》(1850),《睡魔》(1850),喜剧《海尔德摩尔》(1851),喜剧《接骨木妈妈》(1851),喜剧《出身并非名门》(1863),喜剧《长桥》(1863),三幕剧《西班牙客人》(1865),独幕剧《初来者》(年代不明),《罗斯基里达之夜》(年代不明)。
游记(6):《1828年和1829年从霍尔门运河至阿迈厄岛东角步行记》(1829),《瑞典纪行》(1851),《西班牙风光》(1863),《访问葡萄牙》(1866)。
自传(3):《小传》(1832),《我一生真实的故事》(1847),《我的童话人生》(1855)。
诗(4):《诗集》(一,1829),《诗集》(二,1830),诗集《幻想与现实》(1830),诗集《一年的十二个月》(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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