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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这一日的辞青意外寻到了帝国储君,御驾即刻回宫。

阿恒第一次见到皇宫城阙,很是新奇讶异,一路上看得眼请筹不泛。

皇帝目光却没有离开过这个孩子,见他虽然好奇,也仅仅止于目光而已,安安静静坐着,行为举止却极为从容大方。想来,这般仪礼都是他的娘亲教的。

“阿爹,这里的房子都这般大吗?”阿恒有些吃惊地问道。

江载初微笑着应了一声:“是,以后也是你的家了。”

“可娘亲说过,不能太过奢华。”阿恒一本正经道,“有小一点的房给阿恒住吗?”

江载初轻笑,问道:“阿恒,你和你娘亲,住在何处?”

“锦州城外,”阿恒道,“平日里只有我和娘亲两人,不过顾叔权会常来送些东西。”

顾飞……江载初心中记住了这个名字,面上却不动声色,继续道:“你娘亲如今在何处?”

阿恒茫然摇摇头,“娘亲说送我来找你,却没说自己会待在何处。”他顿了顿,祈盼一般望向父亲,“阿爹,你会找到她的,是吗?”

江载初沉吟片刻,却并未说话,良久,又听到阿恒道:“阿爹,你为什么不要我和娘亲呢?”

江载初只觉得胸口受了内伤,一口老血都要喷出来,却又没法对儿子说出实情,只能叹气苦笑道:“是阿爹不好,没有将你们找回来。”

他又极细致地问了他们母子过去四年的生活起居,听阿恒说起娘亲身体很好,不禁松了口气。厉先生是在前年走的,临死之前,却犹自不甘心道:“韩姑娘若还在,其实身上的蛊毒,却是有一个法子能解的。”

若是蛊主怀上中蛊之人的血肉,自然而然的,就能化去她身上排异了多年的血凝。

只是韩维桑她极难受孕,却是事实。

如今想起来,这样难得的一个机缘,她竟然得到了。

可见老天……终究还是眷顾着她。

只是函谷关下,她如何从那里逃脱,又是什么人在照顾她……生阿恒时吃了苦没有……

江载初思及这些事,真正是坐立难安,恨不得立时将她抓来问个清楚。

马车顿了顿停下来。

江载初亲自抱着阿恒下车,却见寝殿门口,阿庄早已等在那里,一见到皇帝就疾奔过来:“我姑姑还活着是吗?”

韩东澜如今已有十三岁,是一个挺拔俊秀的少年郎了。因皇帝疼爱,一直带在身侧当做儿子一般对待,在宫中也从不拘于礼数。

江载初含笑点头,另一只手牵过他,笑道:“这是你的表弟,江见恒。”顿了顿,又道,“阿恒,这便是你的阿庄哥哥。”

阿恒倒是很快叫了一声“阿庄哥哥”。

韩东澜看着这小家伙,有些难以置信道:“姑父,这真是你和姑姑的孩子吗?”

江载初点头之后,韩东澜才笑起来,亲热地牵过阿恒的手,又问道:“那姑姑人呢?”

江载初轻轻叹口气:“她终究是不愿踏入这里的吧。”

韩东澜“哦”了一声,失望黯然之色不言而喻,掌心忽然间凉凉的,是阿恒将一块玉塞在了他的手心,仰头憨憨看着他道:“这是娘亲让我给你的。”

韩东澜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手中的血玉,又抬头看看江载初。

“既然是你姑姑给你的,你便收下吧。”江载初轻抚他的头,遥遥望向西南,“阿庄,过不了多久,姑父也该送你回去了。”

大洛朝如今有了储君,朝廷上下便显得其乐融融许多。

自然还有一些书呆子、一根筋的史官孜孜不倦地上书,要求皇帝弄清储君生母的身份,不过皇帝因为心情甚好,恍若未见,他们自觉没趣,便也渐渐淡忘了。

同韩东澜一样,帝国赫赫有名的大儒被招至东宫,为储君授课。而景云和连秀等数名立下卓绝战功的将军们,则开始教给储君军事谋略。

江载初爱极了这独子,却不在面上表现出来,只是每日间必和他及韩东澜一道用膳,用膳后也不过淡淡地询问孩子们功课的进度。

如此过了一月有余,阿恒各种课业进展极快,江载初一直细细观察他的性子。这孩子每日勤快背书,又要操练基本的军法,间隙也缠着表兄玩闹一会儿,竟没有丝毫抑郁或不快。所有人都对他赞不绝口。

只是好几次晚上,皇帝起身去看他睡得是否安稳,阿恒口中嘟嚷的却是“娘亲”。

江载初心下微微一酸,伸手给他掖了掖被角,未想他竟醒了。

阿恒迷迷糊糊看了江载初一眼,轻声喊了句“阿爹”。

“这些天,会不会觉得阿爹待你太严厉了?”江载初俯下身,摸了摸他的额角。

“不会啊。娘亲自小都这样对我呢。”阿恒蹬了蹬腿,“可我不怕娘亲,我知道她心里可疼我呢。”

“你娘亲自小这样对你?”

“有时比阿爹还凶……”阿恒翻了身,又睡去了。

江载初却靠在孩子的床边,心中五味杂陈。

所谓严父慈母,他自然是见过韩维桑以前惯着阿庄的样子。直到世事大变,她意识到阿庄总有一日必得独当一面,才渐渐对他严厉起来。

可是如今对这唯一的儿子,韩维桑竟也能狠下心……可见她心中早就拿定了主意,迟早要将他送回到自己身边。

“可你自己呢?”江载初揉了揉额角,苦笑着站起来,负手在身后,望向窗外。

花窗外的白梅早已结下数串花蕾,淡淡幽香飘来,他忽然想到,这一生,看似是他君临天下,可原来,是她事事走在他之前,甚至从不给他回旋的余地。

“维桑……”他喃喃道,“你真的就这样把儿子扔给我,再不出现了吗?”

永维五年的上元节,帝国己经经过了五年的休养生息,轻徭薄陚,民力得到极大缓解;而匈奴经此一战,冒顿可汗在出关后病逝,部族内部四分五裂,再也无力在边界挑起战争。左屠耆王冒曼在内斗中被族人所杀,因新任可汗欲要和洛朝修好,将周景华送回了洛朝。只是在回国途中,周景华因忧思过重,暴毙而亡,倒是省了一番被千刀万剐的痛楚。

边界安宁,四海升平。

皇城外的朱雀大道,宽敞本可以容十二匹马并肩疾驰,此刻却熙熙搂攘挤满了人。

江载初敕令,取消这一晚宵禁,小贩们在大道两边便摆起小摊,贩卖各式首饰、面具或是吃食,有些精巧的玩意儿甚至不远千里来自关外,写着灯谜的灯笼一连串地展开,将人们的脸颊衬得容色温暖。

“看,看!陛下来了!”

人群忽然涌动起来。

按照往年的惯例,江载初皆会在朝阳门上观赏一年一度的烟火盛会,与民同乐。

城门足足高有数十丈,仰头望上去,其实只能看到模糊的身影罢了。可人们还是一个个努力仰起头,去寻找那个高高在上的身影。

况且,今年与往时不同的是,储君也将出现在城门上,第一次接见臣民。

江载初倾身向臣民们挥了挥手,顿时朱雀大道上便如惊雷一般,响起了“吾皇万岁”的呼喊声。

更有眼尖的看到皇帝臂弯里还抱着一个圆滚滚的孩子,那自然是储君了,只可惜也只能远远看见而已。

忽然之间,远处轰的一声,皇城似乎静默了一瞬,旋即浓墨重彩的一笔在深蓝色的天空被画下,却又巧妙地婉转而起,如同牡丹一般瑰丽!

“开始了!”

所有人的目光终于从城楼上移开,望向远方,不时发出赞叹之声。

城楼之上,朔风更烈。

江载初肩上披着厚厚的白狐裘,手中抱着阿恒,微微眯着凤眸,亦望向那烟花绽放处。

他的身旁,是一个容貌俊秀的少年郎,瘦瘦的身子上穿着黑色大氅,见到极精彩的烟花,也偶尔轻轻击掌。

“姑父,我幼时在锦州城,似乎也见过烟花。只是,不如此处的盛大绚烂。”少年忽然开口,声音微凉。

江载初抿唇笑了笑,“你姑母曾经约我上元节去看锦州的烟花……”

他的声音略有些低沉,韩东澜不由得侧头看了他一眼。

他对父亲少有印象,自七岁时被姑父带在身边,便视他如父。在他心中,宁王也好,皇帝也罢,都只是他的姑父,深于谋略,勇于战场,是个无所不能的人物。

可他也知道,唯有提起姑姑,这个泰山崩于前不会变色的帝王,方才会短暂露出这般黯然之色。

果然,片刻后,江载初己经面容平静,笑道:“韩东澜,将来你真正成了君侯便会知道,再绚烂的烟火,也不及民生安稳,会令人觉得真正喜乐。”

“侄儿记下了。”

他们低声交谈时,帝国的储君正看着这漫天烟花,不敢眨一眨眼睛,生怕漏掉最精彩的一幕。

趁着一个间隙,阿恒转过头,认真地同皇帝道:“阿爹,我想和娘亲一道看烟花,你什么时候能把她找回来?”

这般的童言无忌,韩东澜想要阻止表弟也已来不及,他只得抬眼,小心望了一眼皇帝。

江载初安静地抬起头,月光与烟花交杂着,明灭不定的光在他俊美的侧脸上留下闪烁的痕迹。他淡淡望向远方,却和普通人一样,带了些惆伥。

良久,江载初笑道:“三个月后我将她寻来,那时正是春日,咱们一起去踏春,好吗?”

阿恒笑着拍起了手,

韩东澜略带疑问地望向姑父,却见他依旧没什么表情。他心下顿时明了,那只是姑父想要安慰表弟罢了。

在城楼之下,所有人仰着脖子,为一朵朵绽开的烟花欢呼的时候,只有一个纤细的身影,立在城墙之下,安静地看着朝阳门上隐约的'身影,一瞬不瞬。

她兜着风帽,双手亦笼在裘衣中,也不知这样站了多久。

周围的喧哗声被阻隔在外,风帽柔软的绒毛间,她的脸隐隐透出白玉般的色泽,鼻尖微翘,嘴角的笑意柔和如同此刻皎然的月光。

丈夫,儿子,侄儿……

或许一年之中,也只有此刻,她才能见到最亲的人吧。

他们就在那里,她知道他们都很好。

女子嘴角的笑意更深,终于低下了头,正欲离开,忽被身边看烟花的人撞了一下。

她下意识抬起头,却见到是个寻常人家的少女,因被人群推搡了一下,便跌在她身上。那少女正欲道歉,却瞥见风帽下这女子一瞬容华,蓦然怔住。

待到回过神来,那道身影己经消失在人海中了。

上元节过后,宫廷内外却为了一件事担忧不已——好不容易皇帝有了储君,小太子却偏偏在上元节赏烟花时着了凉。

本以为是普通不过的伤风,太子虽年幼,身子却好,多吃几服药便能痊愈。未想到这病却越来越凶险,连治了十几日,反反复复的总是不见好。一月过后,竟转为沉疴,储君日日躺在床上昏睡,牙关紧闭,连一滴药都灌不进去。

江载初日日守在病床前,十余日不曾上早朝,更是一连罢黜了五名御医,储君却始终不得好转。

所谓病急乱投医,各地开始不断遣送珍稀药物和所谓名医入京,甚至不乏所谓“秘术”,却无法让这个幼小的身躯再获得新生的力量。

宫闱深处,烧得满脸通红的孩子勉力睁开眼睛,似是在找寻什么,最终却归于失望,喃喃说了句“娘亲”便又昏睡过去。

江载初陪了他一天,终于慢慢站起:“命钦天监选一个吉日,朕去天坛祭天,祈求上天怜佑吾儿平安。”

“陛下,有关殿下的病……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江载初眼中布满血丝,声音亦是哑涩:“朕连秘术都信了,还有什么不当讲?”

“京城外有个盲人,算命很是灵验,昨日臣遣人去算了一卦……那人说,说是殿下命格与这紫宸殿不合……若是能送出静养,当能疫愈。”

江载初仔细想了想,不由道:“宫外的数处别苑,那人可说哪个方位与太子合宜?”

“城西的天揽阁最为合宜。”

江载初嘴角带了一丝苦笑,长叹了口气:“也罢,命人将天揽阁收拾出来,明日便送太子过去。”

城西的天揽阁是皇家别院,每年中秋,皇家皆爱在此登高阁赏明月,往常却是没人住的。因要移为储君养病之所,顿时喧闹了许多。

储君在第二日便悄无声息地被送出宫。

江载初亲自抱着他,心急如焚,送至阁楼内,又是无眠无休地照看了一夜。

钦天监选的吉日是三月二十四,皇帝因要提早斋戒沐浴,便早早离开了天揽阁。

此处的守卫虽不比大内,却也极为森严。

入了夜,储君所在的暖阁内门窗紧闭,虽是初春,天气已不再严寒,却依然烧着暖炉,弥散淡淡一股药香。

侍女静静守在一旁,忽然宫中李女官走到门口,悄声吩咐道:“你们先出去。”

她是宫内品级最高的女官,侍女们闻言忙退了出去。

待到她们走后,女官带着随从进了屋内,那随从急步走向床边,低头望向的孩子,却见他满脸通红,用力闭着眼睛,几乎要将长长的睫毛夹断了。

她心中一痛,伸手探向孩子的额头,低声唤他:“阿恒……”

阿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恍惚间见到了娘亲,犹自不敢相信,摇头道:“是娘亲?”

“是我。”韩维桑扮作了极不起眼的宫女,想尽了办法方才进来。

如今见到了儿子这副样子,既后悔不该让他离开自己身边,却又怨恨江载初不曾好好照顾他,只恨自己不能分担去孩子身上的痛苦。

“娘亲,我好难受……”阿恒轻声道,“好难受……”

韩维桑一开始得知孩子生病,还以为是江载初想了法子,总归是要骗自己出现。未想到阿恒这一病便足足病了一个多月,几乎惊动了整个帝国。她想方设法找人去询问了好几名御医,又苦心安排民间良医入宫,得到的消息确凿无误——太子真正是病重了。

她赶回京城,得知江载初在祭天的前一晚要离开此处,便想了法子来探视孩子。

“阿恒,娘亲在这里。”她心中焦灼,“如何难受了?”

“就是……就是……”阿恒不知哪来的力气,忽然踢开了被子,大口喘着气道,“热得难受!”

“你——”韩维桑一时不曾反应过来,还要替他盖上被子。

“娘亲,我装病也装得很难受!”阿恒跳起来,哈哈大笑,顺势抱住了她的脖子,“娘亲你终于回来了!阿爹没骗我!你回来了!”身后脚步声响起,韩维桑一颗心倏然间漏跳了一拍。

“阿爹,你看,娘亲回来了!”阿恒的声音欢天喜地。

韩维桑轻缓地掰开儿子的手臂,深吸一口气,缓缓转过身。

江载初就站在那里。

她眼中蓦然泛起水光,便看不清他的五官与表情,只能一步步走过去,微颤着伸出手去,用指尖描摹那在时光长河中变得越发清晰的眉眼。

手指刚刚触到他的脸颊,他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就放在自己脸颊边,用力握着,双眸深邃,仿佛要将她吸纳到无底的漩涡中去。

“韩维桑,你怎么敢再出现在我的面前?”江载初一字一句地说。

明明是想做出威严的恐吓的样子,如同五年前在青州府一样,可他知道自己克制不了嘴角的笑意,因那是从心底泛起的喜悦,失而复得的喜悦,只怕这世上,再没一种情感,能强烈如此。

她被他握住了手,滚烫的泪落下来,烫得要灼伤他的手背。

可她只是扬了扬眉,声音清泠,又带着哽咽:“这些年,你好吗?”

江载初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忽然微微用力,轻而易举地将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薄唇贴着她的耳侧,闭上了眼睛:“承君深意无以报……韩维桑,你负我整整八年。”

她在他怀里用力点头,勉力控制着,不让自己哭出声。

此刻他不再是冷酷的帝王,只是和妻子久别重逢的丈夫,他轻柔至极地拍着她的背:

“望君此生御繁华……维桑,你可知道……你在何处,那处便是我的繁华!”

现在算命先生都是读心厉害,他能算出你的性格,肯定是利用你的说话声音来去判断你的性格的,就算一个很懦弱的人用凶狠的语气和算命先生说话的话,那算命先生也可以知道他的性格,因为本身懦弱的人再怎么装强硬都是不可能很完美的让别人不知道她的性格,不过算命先生不管怎么样多少还是有点本身的,我老家有个算命先生因为算命实在太准,好多人都找他算命,算一次命还很贵,但他一天只给十个人算命,多一个都不行,因为天机不可泄露的嘛,虽然他们可以给别人算命,但他们算不了自己的命的。

这是一个超感人故事:两只老鼠的感人故事

天气越来越冷了,早过了收割的季节,往日麦地里遍地的粮食早已不见,早先秋日里存储在地洞里的一点过冬的粮食也被农民的无意间的一锄头彻底毁灭。

这日子该如何再过下去啊……

我忧愁的看着熟睡中肚子日渐明显大起来的妻子……是哦,我快做爸爸了,要真正尽起一个男人的责任了。可是,家里一点余粮都没有了。我可以啃点草根对付过去,可是我不能让妻子饿着了,不能让她肚子里的我们的儿子饿着了……

那时候,我想娶她,她妈妈嫌我们家穷,我对着她妈妈发誓:我活着的一天就绝对不让您的女儿饿着一天。她妈妈把她的女儿许给了我。从那一天起,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老鼠了,我默默的为她做着一切,不让她受半点委屈,让她做这世界上第二只最幸福的老鼠……我爱她胜过爱我自己,我可以为她轻轻用牙咬掉她指甲里的污垢;我可以为她跟在村头二妞后面一天为她捡够她爱吃的瓜子;我可以为她哼着小夜曲看着她入睡的样子而彻夜不眠……

我是多么爱她啊,爱她明亮的眼睛、爱她尖尖的嘴巴、爱她那湿润的鼻头、爱她带点棕色的皮肤……可是,可是,现在我连明天的早餐我都不能为她准备出来,我爱她,可是连明天的早餐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我再去找找看吧,也许能在泥地深处挖出秋日收割落下的一点米粒,虽然我已经找了几十次,虽然每次都是指甲都挖出血来了还空手而归……我再试着去大表哥家借借看吧,也许表嫂同情我了,不再那么尖酸刻薄的骂我了,虽然我已经去了七次,每次都被她指桑骂槐,为了她我也许连自尊都可以不要了吧……我再试着进村里那些屋子里求那些家鼠分一点给我吧,虽然我已经被他们揍了四次,每次都骂我田鼠臭不要脸的去家鼠家当乞丐,可是为了她这点痛算什么这点辱骂又算什么……

我又回来了,还是什么都没有……

看着她睡觉的安详的样子,我知道她已经一整天没有进一粒米了,我心如刀割,虽然我也已经三天没有吃一点东西,可是我是男人呀,我不能让她受一点饥饿一点委屈。可是,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想哭,却一点眼泪都没有出来,我答应过她,我永远是一家之主的男子汉,我永远不会让她感觉到一点危险,于是,我早就忘却了哭的滋味。哎~还是去外面吹吹冷风吧,也许寒冷会让我减少一点饥饿感吧……

“小老鼠、小老鼠,我看你一整天了,怎么了?看你饿得直哆嗦呢。”恩恩恩,有人叫我呢。我早习惯了被忘却的滋味,想不到还有人记得我,我心里有点激动。我抬头望去,哦,原来是每天都飞来飞去的鸽子大姐。

“恩,我找不到吃的。”

“去城里吧,城里好吃的多着呢。”:)

她还对我笑了。说完她就飞走了,她说:“一直往南走就是城里。”

…………

城里?这村子里就爷爷去过城里了,小时候爷爷活着的时候是和我讲过城里到都是好吃的好玩的,天上的白云都是棉花糖,地上的石子都是巧克力。

恩!去城里,我的肚子也一下子不饿了。我要带上我最心爱的人去城里。

我叫醒了她,我带着她又去求明天就要去城里运货物的牛大伯,求他带我们夫妻一程,牛大伯可怜我们,于是就答应了我们,不过他让我们躲在他耳朵里面,不准出声,别让他主人看见。

嘿,我好开心,明天就能去城里了,我不再让我的爱人挨饿了。

第二天早早的我们就在牛大伯耳朵里,他的主人一声鞭响,车子就出发了……

我和妻子紧紧的抓住牛大伯的耳朵一路上的颠簸,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听见牛大伯叫我们了:“下来吧,两个小东西,城里到了。”我和她一起兴奋的跳到地上,我搀着她的膀子,一起对着牛大伯鞠了个躬,向城市靠近去,远远的听见牛大伯粗粗的喘了一口气还是叹了一口气……

我抬头望天,我望不见天,一栋栋大楼遮盖了我的视线;我低头看地,我看不见地,一块块混凝土早覆盖了大地。

我和妻子怯生生的站在墙角,面前马路上川流不息的人群和那一辆辆呼啸而过的怪物让我们头晕眼花,那喧闹的声音让我们头痛欲裂……在这里我真正感觉到我是一个外乡人,我找不到一点归属感,我开始怀念起我的家乡来……

也许,地里还能找出一点粮食、也许表嫂回心转意了,也许家鼠们念在远亲的份上……

可是在这里,我一点勇气都没有,我一点能耐都施展不出来……我又开始有点想哭。

妻子眼尖,她尖声叫起来:“亲爱的,马路对过有一个窗子里有好多蛋糕!”

我也看见了,我也好兴奋,上次吃蛋糕还是她过生日的时候,我拼死从村长家宝贝儿子手里抢来一小块的,那时候我还在追她……呵,好甜蜜的回忆,她好喜欢吃蛋糕的。我的精神头一下子就来了。我拍拍胸脯:“我们过去,我一定帮你把那蛋糕搞到手!”

我拉着她的手,开始奋勇地跳着从人缝里穿过去。人太多了,我们跳来跳去,妻子不小心跳到个胖女人的鞋子上,那胖女人尖声叫起来。紧接着整条街上的人都对我们注意过来,很多人开始用脚来踩我们、用手里的杂志来拍打我们……我死拽着妻子拼命的躲闪……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对我们老鼠而言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还好,我看见前面有一下水道,我拉着妻子跳了进去,总算我们过了大街。不过,我在跳下水道的时候把脚给扭了,我装做无所谓,一点都不疼的样子,我不想让她知道了心疼……

过了一阵子,我瞅准了大街上的人已经忘记我们两只小小的老鼠了,我让她躲在下水道,我悄悄的钻了出来,我顺着墙根溜子的往那个蛋糕店摸过去……一步、两步、三步,我看见那蛋糕了,我一头向那蛋糕扑去……“咚……”我显然撞在了什么上面,可是我眼前似乎没有什么,只有蛋糕,可是头上的那个大包是显然的,我用手指抵了抵,确实蛋糕和我之间有东西,我冲不过去,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好象是透明的却阻挡了我。也许,那是城里人玩的什么专门对付我们老鼠的把戏吧。我偷偷看了看店里,里面全是人,那穿白衣服的人看起来好凶,刚才在大街上的险境让我对城里人充满恐惧感,我实在没有勇气光天化日之下去在他们眼皮子下面哄抢他们的蛋糕的。没有办法,我只有等天黑……

回到下水道,我紧紧的抱着妻子,我用我的耳朵贴在她肚皮上,我听不到我儿子的声音,我只听见她的肚子在咕咕叫……终于,我的眼泪不自觉的顺着眼角挂落,我哽咽着对她说:“对不起,让你跟着我受苦了……”她只是用手摸摸我的额头的大包:“你还疼吗?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终于到了晚上,我和她一起溜到店门口,店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和她偷偷的从门缝里溜了进去,我环顾店里到处都是蛋糕,我开心疯了,我抱着她,死命的吻着她:“老婆,老婆,我终于让你吃个饱了。”可是,很快现实的残酷打破了我的兴奋。和白天一样,那些蛋糕好象被什么透明的东西装在进了什么盒子里,实在弄不开,只是能看得见,却摸不到……我急得团团转,我好心焦……

“老公,地上有一块蛋糕。”妻子叫我。

我看去,果然是有。不过,我同时也看见了,那蛋糕旁边是个老鼠夹子,我知道这是城里人用蛋糕做诱饵来捕我们的。可惜,这玩意我们那旮旯乡下也有,我早见识过了。我暗想:我一定要用法子帮我妻子弄出那块蛋糕让她吃到。其实这也难不倒我,在乡下的时候,我就常常用我的尾巴在老鼠夹子下面勾出我想要的东西,而那破夹子根本伤不到我分毫。不过,这是城里,城里人好狡猾的,他们的老鼠夹子也许也很狡猾。为了她,我豁出去了!

我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用尾巴轻轻的去勾那蛋糕,一寸、两寸、三寸……我终于把它勾出来了。

我命令妻子:“为了我们的儿子,你必须吃下去。”

“不,我一半你一半。”

我不由分说,我硬把蛋糕塞进她嘴里。“吃下去!”我恶狠狠的对她说。这是我们结婚以来,我第一次大声音的对她说话。

时间过去不长,妻子突然满地打滚,大声叫唤起来:“疼死我了,疼死我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城里人太坏了,不但用了老鼠夹子,连做诱饵的蛋糕里也放了老鼠药……乡下人从来不会下这连环套子的……城里人太狡猾了……

“我渴、我渴、我渴……“妻子叫唤一声高过一声。

我疯了似的到处找水,可是,整个屋子里没有一滴水,连一滴都没有……

对了,我还有口水……我对着她的嘴,大量的从自己喉咙分泌口水,我吐啊吐啊,快连自己的胆汁都吐出来了,一点点的口水都没有了……我感觉我的喉咙都快断掉了……可是,我一滴口水也分泌不能出来,她的声音慢慢的小下去,她的嘴角开始大量的涌出血来……

我从未感觉到死亡来得和我是那么的近,我死死的抱着她,疯了一般帮她擦去嘴角的血沫,可是一遍一遍又一遍,我擦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它涌出来的速度。一辈子、一辈子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我意识到了:她将永远离开我了,我将永远失去她了……

我不哭、我不哭、我不哭、我不哭……我一点都不想哭……

抱着她,我轻轻的跳上一边的老鼠夹子,“噶啪——”我清清楚楚的听见我的腰骨被夹断的声音。

可是,我不疼,我不疼,我不疼、我不疼……我一点都不疼……

我吻着她的脸,默默的想着最后一句想对她说的话:“如果有来世,还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笨笨的相爱,呆呆的过日子,拙拙的相恋、傻傻的在一起,即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紧紧的抱着你,轻轻地咬你的耳朵……”

再给您6个感人的小故事

1:一朵玫瑰花

有位绅士在花店门口停了车,他打算向花店订一束花,请他们送去给远在故乡的母亲。

绅士正要走进店门时,发现有个小女孩坐在路上哭,绅士走到小女孩面前问她说:

「孩子,为什么坐在这里哭?」

「我想买一朵玫瑰花送给妈妈,可是我的钱不够。」孩子说。绅士听了感到心疼。

「这样啊??」于是绅士牵著小女孩的手走进花店,先订了要送给母亲的花束,然后给小女孩买了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时绅士向小女孩提议,要开车送她回家。

「真的要送我回家吗?」

「当然啊!」

「那你送我去妈妈那里好了。可是叔叔,我妈妈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远。」

「早知道就不载你了。」绅士开玩笑地说。

绅士照小女孩说的一直开了过去,没想到走出市区大马路之后,随著蜿蜒山路前行,竟然来到了墓园。小女孩把花放在一座新坟旁边,她为了给一个月前刚过世的母亲,献上一朵玫瑰花,而走了一大段远路。绅士将小女孩送回家中,然后再度折返花店。他取消了要寄给母亲的花束,而改买了一大束鲜花,直奔离这里有五小时车程的母亲家中,他要亲自将花献给妈妈。

一朵玫瑰花

为逝者举行盛大丧礼,

不如在他在世时,

善尽孝心。

2:没有上锁的门

乡下小村庄的偏僻小屋里住著一对母女,母亲深怕遭窃总是一到晚上便在门把上连锁三道锁;女儿则厌恶了像风景画般枯燥而一成不变的乡村生活,她向往都市,想去看看自己透过收音机所想象的那个华丽世界。某天清晨,女儿为了追求那虚幻的梦离开了母亲身边。她趁母亲睡觉时偷偷离家出走了。

「妈,你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吧。」可惜这世界不如她想象的美丽动人,她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堕落之途,深陷无法自拔的泥泞中,这时她才领悟到自己的过错。

「妈!」经过十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拖著受伤的心与狼狈的身躯,回到了故乡。

她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微弱的灯光透过门缝渗透出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女儿扭开门时把她吓了一跳。「好奇怪,母亲之前从来不曾忘记把门锁上的。」母亲瘦弱的身躯蜷曲在冰冷的地板,以令人心疼的模样睡著了。

「妈??妈??」听到女儿的哭泣声,母亲睁开了眼睛,一语不发地搂住女儿疲惫的肩膀。在母亲怀里哭了很久之后,女儿突然好奇问道:「妈,今天你怎么没有锁门,有人闯进来怎么办?」

母亲回答说:「不只是今天而已,我怕你晚上突然回来进不了家门,所以十年来门从没锁过。」

母亲十年如一日,等待著女儿回来,女儿房间里的摆设一如当年。这天晚上,母女回复到十年前的样子,紧紧锁上房门睡著了。

没有上锁的门

家人的爱是希望的摇篮,

感谢家的温暖,

给予不断成长的动力。

3:便当里的头发

在那个贫困的年代里,很多同学往往连带个象样的便当到学校上课的能力都没有,我邻座的同学就是如此。他的饭菜永远是黑黑的豆豉,我的便当却经常装著火腿和荷包蛋,两者有著天渊之别。

而且这个同学,每次都会先从便当里捡出头发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吃他的便当。这个令人浑身不舒服的发现一直持续著。

「可见**妈有多邋遢,竟然每天饭里都有头发。」同学们私底下议论著。为了顾及同学自尊,又不能表现出来,总觉得好肮脏,因此对这同学的印象,也开始大打折扣。有一天学校放学之后,那同学叫住了我:「如果没什么事就去我家玩吧。」虽然心中不太愿意,不过自从同班以来,他第一次开口邀请我到家里玩,所以我不好意思拒绝他。

随朋友来到了位于汉城最陡峭地形的某个贫民村。

「妈,我带朋友来了。」听到同学兴奋的声音之后,房门打开了。他年迈的母亲出现在门口。

「我儿子的朋友来啦,让我看看。」但是走出房门的同学母亲,只是用手摸著房门外的梁柱。原来她是双眼失明的盲人。

我感觉到一阵鼻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同学的便当菜虽然每天如常都是豆豉,却是眼睛看不到的母亲,小心翼翼帮他装的便当,那不只是一顿午餐,更是母亲满满的爱心,甚至连掺杂在里面的头发,也一样是母亲的爱。

便当里的头发

先入为主的观念,

往往影响人一生的格局,

多观察、多探讨,

会有更多意外的发现。

4:种花的邮差

有个小村庄里有位中年邮差,他从刚满二十岁起便开始每天往返五十公里的路程,日复一日将忧欢悲喜的故事,送到居民的家中。就这样二十年一晃而过,人事物几番变迁,唯独从邮局到村庄的这条道路,从过去到现在,始终没有一枝半叶,触目所及,唯有飞扬的尘土罢了。

「这样荒凉的路还要走多久呢?」

他一想到必须在这无花无树充满尘土的路上,踩著脚踏车度过他的人生时,心中总是有些遗憾。

有一天当他送完信,心事重重准备回去时,刚好经过了一家花店。「对了,就是这个!」他走进花店,买了一把野花的种籽,并且从第二天开始,带著这些种籽撒在往来的路上。就这样,经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他始终持续散播著野花种籽。

没多久,那条已经来回走了二十年的荒凉道路,竟开起了许多红、黄各色的小花;夏天开夏天的花,秋天开秋天的花,四季盛开,永不停歇。

种籽和花香对村庄里的人来说,比邮差一辈子送达的任何一封邮件,更令他们开心。

在不是充满尘土而是充满花瓣的道路上吹著口哨,踩著脚踏车的邮差,不再是孤独的邮差,也不再是愁苦的邮差了。

种花的邮差

人生如白驹过隙,

时光飞逝,

何妨留下善行,

提供后人乘凉?

5:第一百个客人

中午尖峰时间过去了,原本拥挤的小吃店,客人都已散去,老板正要喘口气翻阅报纸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一位老奶奶和一个小男孩。

「牛肉汤饭一碗要多少钱呢?」奶奶坐下来拿出钱袋数了数钱,叫了一碗汤饭,热气腾腾的汤饭。奶奶将碗推向孙子面前,小男孩吞了吞口水望著奶奶说:

「奶奶,您真的吃过午饭了吗?」「当然了。」奶奶含著一块萝卜泡菜慢慢咀嚼。一晃眼功夫,小男孩就把一碗饭吃个精光。

老板看到这幅景象,走到两个人面前说:「老太太,恭喜您,您今天运气真好,是我们的第一百个客人,所以免费。」之后过了一个多月的某一天,小男孩蹲在小吃店对面像在数著什么东西,使得无意间望向窗外的老板吓了一大跳。

原来小男孩每看到一个客人走进店里,就把小石子放进他画的圈圈里,但是午餐时间都快过去了,小石子却连五十个都不到。

心急如焚的老板打电话给所有的老顾客:「很忙吗?没什么事,我要你来吃碗汤饭,今天我请客。」像这样打电话给很多人之后,客人开始一个接一个到来。「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小男孩数得越来越快了。终于当第九十九个小石子被放进圈圈的?

那一刻,小男孩匆忙拉著奶奶的手进了小吃店。

「奶奶,这一次换我请客了。」小男孩有些得意地说。真正成为第一百个客人的奶奶,让孙子招待了一碗热腾腾的牛肉汤饭。而小男孩就像之前奶奶一样,含了块萝卜泡菜在口中咀嚼著。

「也送一碗给那男孩吧。」老板娘不忍心地说。

「那小男孩现在正在学习不吃东西也会饱的道理哩!」老板回答。

呼噜??吃得津津有味的奶奶问小孙子:「要不要留一些给你?」

没想到小男孩却拍拍他的小肚子,对奶奶说:「不用了,我很饱,奶奶您看??。」

第一百个客人

一念善心助长一棵幼苗,

棵棵幼苗可以成林,

人人有爱、社会有情。

6:世上最美味的泡面

他是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一个七岁的小男孩。每当孩子和朋友玩耍受伤回来,他对过世妻子留下的缺憾,便感受尤深,心底不免传来阵阵悲凉的低鸣。这是他留下孩子出差当天发生的事。因为要赶火车,没时间陪孩子吃早餐,他便匆匆离开了家门。一路上担心著孩子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哭,心老是放不下。即使抵达了出差地点,也不时打电话回家。可孩子总是很懂事地要他不要担心。然而因为心里牵挂不安,便草草处理完事情,踏上归途。回到家时孩子已经熟睡了,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旅途上的疲惫,让他全身无力。正准备就寝时,突然大吃一惊:棉被下面,竟然有一碗打翻了的泡面!

「这孩子!」他在盛怒之下,朝熟睡中的儿子的屁股,一阵狠打。

「为什么这么不乖,惹爸爸生气?你这样调皮,把棉被弄?要给谁洗?」这是妻子过世之后,他第一次体罚孩子。

「我没有??」孩子抽抽咽咽地辩解著:「我没有调皮,这??这是给爸爸吃的晚餐。」

原来孩子为了配合爸爸回家的时间,特地泡了两碗泡面,一碗自己吃,另一碗给爸爸。可是因为怕爸爸那碗面凉掉,所以放进了棉被底下保温。

爸爸听了,不发一语地紧紧抱住孩子。看著碗里剩下那一半已经泡涨的泡面:「啊!孩子,这是世上最?最美味的泡面啊!」

世上最美味的泡面

孩子即使再年幼,

也有他们的尊严,

如果父母发现错怪了孩子,

要勇敢向他们说: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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